2008年3月19日 星期三

新埤盜砂 挖坑大如足球場

盜採砂石集團在新埤鄉盜採兩年,挖出足球場大、兩層樓深的大窟窿。
記者熊迺祺╱翻攝警方蒐證畫面

盜採砂石集團租用砂石場後,偷偷挖取砂石場的土地盜賣,2年來挖出一個足球場大、2層樓深的大窟窿,高雄市刑大監控數月,前天在新埤鄉逮捕正在盜採的5名工人,依竊盜等罪移送法辦後,再追查承租的戴姓男子及疑似幕後主使的陳姓男子。

被警方逮捕的5人是現場負責人兼推土機司機陳俊琪(41歲)、曳引車司機陳銘宗(47歲)、沈忠光(50歲)及工人詹進展(44歲)、黃國楨(50歲)等。

高雄市刑大偵3隊7分隊數月前接獲線報,指新埤鄉境內一個盜採砂石集團租用一處砂石場後,再盜採砂石場的砂石轉售牟利,派員訪查後,報請屏東地檢署檢察官林吉泉指揮偵辦。

警方多次跟監可疑曳引車後,確定盜採地點在新埤鄉奮箕湖偏僻處,派員全天候監控至前天下午,見集團成員開始盜採,逮捕陳俊琪等5人,查獲堆土機、挖土機、細石磨機、粗石磨機及2輛35噸曳引車、1輛21噸卡車等價值800萬元的機具。

警方調查,該集團成立約2年,他們以租用土地方式盜採砂石,所挖掘的面積宛如一座足球場,深度超過2層樓高,再回填建築廢棄物,遮掩盜採犯行,警方根據砂石出貨單等證物,推估不法獲利超過1億元。

【2008/03/0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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