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7日 星期一

農地傾倒廢酸液 2男子送辦

中國時報 2008.03.21 
林春元╱太保報導

 賺黑心錢▲嘉義縣環保局與警方查獲棄置疑似重金屬廢棄酸液案件,葉姓司機使用水肥槽車掩人耳目,把不明廢棄酸液倒入休耕農田,被移送法辦,至於廢置酸液將送驗確定成分,被汙染農田地主也將向業者求償。(環保人員提供)
嘉義縣環保局廿日查獲棄置疑似重金屬廢棄酸液案件,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將駕駛水肥車的葉姓司機與隨車的郭姓男子移送法辦,至於查獲的廢置不明酸液,則將待送驗確定。

     縣環保局局長林榮和指出,環保局日前即接獲檢舉,有不肖業者將偷倒廢棄不明酸液,該局經會同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內政部警政署環保警察隊第三中隊等單位部署埋伏數天,廿日在嘉太工業區後方休耕的私人農地當場查獲。

     環保局與警方調查,葉、郭兩人是一家水肥處理公司員工,受託為嘉太工業區某歇業工廠清除廢酸液,他們以水肥槽車裝載,開到偏僻休耕的太保市溪南段一處休耕中的私人農地,直接排出廢酸液,導致農田遭受廢酸液重金屬嚴重汙染。

     遭汙染地主 將向業者求償

     據指出,環保與警方人員上前盤查時,葉、郭兩人立即開走水肥槽車,一直逃到華濟醫院附近才停下,經檢視槽車內裝載有不明液體,經通知3名地主到場,他們表示農地遭到汙染,無辜受害,將向業者求償。

     環保機關指出,除了將繼續追查是否有幕後集團主導廢棄酸液之外,並提醒如果清除業者為貪圖利益而非法處理事業廢棄物,將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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