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8月01日蘋果日報
台中縣政府公告大甲溪環山段封溪護魚三年,違法捕魚者先勸導,不聽者將依法開罰。資料照片 圖片: 1 / 1
【洪紹欽╱台中報導】大甲溪環山段是國寶魚櫻花鉤吻鮭及高山魚固魚重要棲地,但傳有釣客濫捕魚魚供應山產店,危及魚兒生機,台中縣政府昨公告大甲溪環山段全長八公里即日起封溪護魚,由環山社區巡守隊每天巡守,縣府農業處強調,違反封溪護魚規定者將依《漁業法》罰鍰三萬至十五萬元。
農業處自然保育科長李代娟說,位處德基水庫上方的大甲溪環山段蘊藏豐富魚類資源,過去因有人濫捕,即公告封溪護魚,由地方居民巡守,本月十七日期滿,決擴大封溪護魚範圍,由大甲溪龜山攔沙壩起至環山第三吊橋六五果園處止,全長八公里,為期三年。
違釣依《漁業法》罰鍰
環山社區巡守隊總幹事羅學良指出,高山魚魚肉質鮮嫩,被饕客視為山珍海味,造成濫捕,使得魚兒日益枯竭,為此,該社區組成巡守隊,自縣府二○○四年公告封溪護魚後,巡守隊每天派三人巡守,初期每月平均約發現四、五件,後來減至一、二件,釣客經勸導多半會離去。
農業處自然保育科長李代娟強調,發現濫捕時會先勸導,制止不聽者則報警,再送給該科依《漁業法》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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