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導,中國廣東省各地最近嚴厲對付當地違法的污染企業,其中汕頭市停止向有關企業供電。
「廣州日報」今天報導,去年廣東曾調查境內一百個污染項目,包括汕頭金浦街道的造紙企業。但調查至今,這些企業仍然運作。
報導表示,汕頭市副市長林梃等人昨天在金浦街道召開現場督辦會,對潮陽區金浦街道再生造紙企業環境污染信訪案進行現場督辦。
林梃表示,要對十家污染企業採取原材料燃料清理、停電、拆除主要設備、工人撤退等措施,三個月內完成關閉。
林梃還要求對五家責令停產整治的企業要實行嚴格環保治理措施,嚴格監管,驗收合格才予以生產。
另據報導,除了汕頭外,廣東湛江、茂名、陽江、江門等市最近也對當地違法的污染企業採取行動,或嚴厲處罰,或責令停產整改。
2008.04.23 中國將查辦生態環境瀆職犯罪 中央社
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決定從五月起開展查辦危害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瀆職犯罪專項工作,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土地犯罪案件等六大類案件將成為這次專項工作查辦重點。
北京「新京報」報導,中國最高檢副檢察長王振川說,這次專項工作的重點確定為查辦以下六類案件:
一是中國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土地案,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案,違法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案,環境監管失職案。
二是土地資源、煤炭和礦產資源、森林資源、水資源和電力資源、城市建設規劃及房地產開發、道路交通建設與管理和環境監管活動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導致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嚴重破壞,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瀆職犯罪案件。
三是中共黨政領導機關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導致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嚴重破壞,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瀆職犯罪案件。
五是中國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幫助破壞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犯罪分子逃避處罰案,以及所涉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
六是其他破壞能源資源生態環境的瀆職犯罪案件。
據統計,二零零四年到二零零七年,中國檢察機關立案查處涉及危害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瀆職犯罪三千八百二十二人,直接經濟損失數十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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