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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四月起,總傳出日本巡邏艇在我方劃設的「暫訂執法線」附近,干擾我漁船作業,漁民事後指責海巡署護漁速度太慢。其實,漁民在海上若能多與海巡溝通,讓海巡掌握重點漁區,加上海巡署在海上處理案件時,如果對漁民的詢問作業也能簡化,或許就能縮短護漁速度。 蘇澳區漁會說,每年四月到七月間是黑鮪魚汛期,也是台日漁業爭議的高峰期。從今年四月下旬起,已接獲三十九件通報,指稱我國漁船在「暫訂執法線」附近作業時,遭日本巡邏艦干擾。 由於抱怨海巡署巡邏艇前往處理太慢,最近更有漁船以自力救濟的方式,企圖包圍日方巡邏艇,與日方對峙,一度引起國際間緊張。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鑑於保障台灣籍漁船在海上作業的權益和安全,早在兩年多前就希望漁民安裝「漁船監控系統」(VMS)。透過這套系統可即時掌握漁船作業的動態與位置,確保日後一旦與日本發生爭執時,成為談判的根據,不會形成我方漁民說沒越界,但日方指控漁船越界的情況。 但據了解,台灣有的船隻不想裝設「漁船監控系統」,有的船隻裝了卻沒開機,造成海巡署在海上掌握重點漁區的困難。為何漁民在海上,甚至在「暫訂執法線」附近作業時,不想打開「漁船監控系統」,讓人留下許多想像空間。 海洋巡防總局海務組副組長蔡長孟說,漁民在海上經常沒有打開「漁船監控系統」,有時用無線電頻道溝通時,部分漁民也不想回話,造成護漁作業困擾,希望漁民能打開「漁船監控系統」,讓海巡署巡邏艇可隨時掌握重點漁區,一旦我方漁民可能被日方巡邏艇干擾或追逐時,可在最短時間內抵達案發海域護漁。 他表示,我國漁船遭日方巡邏艇干擾,甚至可能被扣船時,漁民通常會向蘇澳區漁業電台通報,請求巡邏艇前往護漁,但有時日艦見我方漁船沒有進一步越界,或是監控情況解除時,我方巡邏艇在趕往過程中或到現場後,想以無線電聯絡,漁民都不想回應,造成許多處理過程時間上的浪費。 海洋巡防總局國際科長林安台表示,其實我方劃設的「暫訂執法線」,日方與我國都有初步認定的共識,有時我國漁民的漁具不小心越界了,也曾讓我們進入撈取。 據了解,根據日方的「經驗法則」,台灣漁船雖然在「暫訂執法線」內,但漁具漂過界,通常日方巡邏艇就會開始注意,監控我漁船作業,讓漁民無法安心作業。 海巡署對此曾要求漁民的船隻與漁具都不要越界,確保作業順利,但宜蘭縣漁民權益協會總幹事李源章說,海上洋流無法掌握,漁具一放出後,有時難免會越界。 他表示,一旦遭日方干擾的台灣漁船向海巡署通報,巡邏艇抵達現場後,總是透過無線電詢問我方漁船太過詳細的船籍與個人資料,甚至連身分證號碼也要問,這樣無疑在共用的無線電空間中,透露許多個人保密資料給其他友船知道,造成漁民反感;也造成漁民有事時,只會開機與外界聯絡,一旦遭日方干擾的狀況解除時,乾脆關機,不想面對巡邏艇的詢問。 李源章說,海巡署海上詢問過程時間長,好像警方在問案偵訊,過於打擾漁民作業,如果他們要漁船的進一步資料,可以在漁船進港後蒐集,想要多詳細漁民都可以提供。 單就台灣北方漁民的作業範圍,就廣達十八萬一千平方公里海域以上,除非我方巡邏艇數量夠、全面二十四小時護漁,漁民就不會指責海巡單位護漁不力。 但以現階段的現實面來看,漁民如果能讓海巡單位掌握重點漁區,隨時保持溝通,減少一些不必要的時間浪費;海巡單位在處理詢問過程中,也不要過於打擾漁民,打開他們溝通的心防,護漁不力的抱怨或許就可減少一些。 【2008/06/06 中央社】 |
2008年6月7日 星期六
護漁 海巡與漁民都有改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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